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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堰“法治之花”盛开在最基层
2018-01-16 10:49:21
王国亮?翟?敏 江苏法制报

近年来,泰州市姜堰区法院溱潼法庭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按照泰州中院院长徐军的“六个坚持”统领全庭工作,注重在细节上下功夫,在服务上做文章,深入挖掘亮点,倾力打造精品,谱写了一曲“小法庭有大作为”的新篇章,得到了辖区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高度认可。

“服务企业微信群”暖人心

2017年5月11日对于姜堰法院溱潼法庭助理审判员孙素华来说,只是普通的一天。自从溱潼法庭开通“服务企业微信群”后,在线答疑解惑成为他日常工作中重要的一部分。这一天,他通过微信群接受了姜堰九州公司董事长刘跃庆的咨询。

原来,已与九州公司打交道多年的山东济南某公司欲续购一批价值120万元的产品,因该公司曾因拖欠货款,引发双方不愉快,刘跃庆不想接此定单,但考虑到企业目前正处于一个非常时段,他又不想轻易失去这一难得的机会,几番犹豫下他带着试试看的心态在“服务企业微信群”发出了咨询。了解情况后,孙素华建议他与对方签定合同时,务必要求对方另外几个董事作为货款担保人签字承担担保责任,否则,利润再大也不能签合同。

“这个建议太重要了,没想到该公司已濒临倒闭,我的货发出后不久该公司老总便一跑了之,好在另外几个董事在合同上签了字,后来通过起诉几个董事,拿回了80余万元,加入这个群,真的让我受益匪浅。”谈起“服务企业微信群”的好处,刘跃庆深有感触。

一年前,姜堰法院“服务企业微信群”正式开通,该微信群搭建了法院与企业互动交流的平台,拓宽了司法服务企业的途径和方式,大大方便了企业主解决法律问题。开通一年半来,已有186人加入微信群,涵盖了企业股东、公司高管、个体工商业者、法律顾问、律师、分管企业的领导者、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等不同类别人员。开通至今,共在线为企业提供管理经营类法律服务1144条,提出优化企业管理的法律意见54条,为相关企业审查和指导订立经济合同69份,化解劳动用工等法律问题76个,得到了广大企业主和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看上去不起眼的微信群,在企业有困难和疑问时,能得到精准而及时的答复,非常暖人心。”江苏春阳公司老总徐绕松表示。

“驻村办公室”接地气

“法官您好,我有个法律问题想咨询一下。年初我跟村包工头在工地干活摔伤了,医疗费花了2万多,包工头只垫付了一半,这种情况我能起诉吗?”这是2017年10月12日,姜堰法院溱潼法庭在俞垛镇忘私村“驻村办公室”法治宣传活动时的一个场景。

为健全和完善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今年初,溱潼法庭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打造了法官“驻村办公室”这一司法服务平台,既让法官能够走出去、动起来,又解决了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实践证明,该载体在解决矛盾纠纷中的确是一剂“良药”。“驻村办公室”成立一年来,共培训村级调解员17人,成功化解矛盾纠纷44件,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114人次,收集社情民意42条,帮助群众解决27个法律疑难问题,真正把服务送到了百姓家门口。

“法官不仅要坐堂审案,更重要的是把法律从法庭门口送到百姓家中,让他们得到实惠,享受便利。”谈起设立“驻村办公室”的初衷,庭长曹士平的话简单而朴实。

“陪审员‘事实审’”赢民心

“我认为原告李某应该让出50公分的菜地,此处原为公共道路……这就是我认为的事实情况,对法律适用问题我就不说了。”2017年2月4日,溱潼法庭审理了一起土地纠纷案件,对案件进行合议时,人民陪审员王素英发表了评议意见。这也是溱潼法庭探索陪审员只参与“事实审”的首次尝试。

原来,李某与张某同为溱潼镇湖南村种菜大户,两家承包地相邻,由于历史原因,两家的“地边纠纷”一直没有解决,为此两家争吵不断甚至动手,最终闹到了法庭。

庭审过程中,王素英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质证意见,就不清楚的案件事实进行了发问。合议该案时,王素英着重对案件事实部分进行了阐述,并向合议庭提出了个人意见,最终被采纳。

“王支书为人正直,办事公道,我相信她”。庭审结束后,原告李某紧握陪审员王素英的手如是说。

2016年12月,溱潼法庭根据最高院提出的“逐步实行人民陪审员不审理法律适用问题,只参与事实认定问题”之精神,率先进行陪审员“事实审”初步探索。陪审员“事实审”尝试一年来,超过九成的普通程序案件有陪审员参审,改变了人民陪审员“陪而不审、审而不议”的现状,提升了司法的公信度和公信力,为该院推动人民陪审员事实审积累了宝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