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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堰法院创新担当助危企重生
2017-12-12 09:18:28
?吴锦铭?于世民?姚志强 江苏法制报

2013年以来,泰州市姜堰区法院共受理破产企业申请10起,共有4起通过破产重整让企业向死而生,其中有的企业已经开始进入正常良性经营的轨道。这是记者从12月9日姜堰法院召开的平等保护产权新闻发布会上获得的消息。

近年来,姜堰法院针对辖区企业或受经济下行的影响,或因内部管理不善,经营难以为继的现状,积极运用法律手段,化解债务风险,盘活优质资产,灵活依法处理不同类型的破产企业,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出席发布会的龙腾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的负责人对此深有体会。2013年12月4日,姜堰法院裁定受理龙腾公司重整,成立重整管理团队。管理团队全面接管龙腾公司后,通过公开招募,最终确定投资意向人。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重整计划获得通过。新股东进入公司后,严格按照通过的重整计划经营,并积极拓展市场,产品提档升级,市场占有率稳步提升。三年过去了,该企业走上了良性发展的道路。

破产重整并不是唯一手段,对于确实已经无法挽救的企业,该破产清算就及时对破产企业债权债务及资产进行审计和评估,并依法进行拍卖。

2014年11月5日,位于姜堰区张甸镇工业集中区的江苏龙城钢管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弃厂逃逸。2015年8月10日,法院依法裁定宣告江苏龙城钢管股份有限公司破产,并通过淘宝网对破产财产进行了拍卖。在经过几轮拍卖后,最终于2016年8月将破产企业全部资产拍卖成功。法院根据破产管理团队的申请于2017年9月11日裁定终结了江苏龙城钢管股份有限公司的破产程序。

姜堰法院副院长姜国云介绍说,之所以有这么多的破产企业能够重整,主要原因是法院在选择决策时会考虑该企业是否具有高附加值(比如是否具有特别许可等),同时慎重选择破产管理人,最重要的是科学合理地选择投资人,积极依靠政府,灵活运用法律,发挥大债权人的优势,促使重整顺利进行。

发布会上同时公布了法院关于平等保护非公有制经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民商事典型案例和依法审理破产典型案例,发表了《中小型“僵尸企业”司法处置的思考和建议》和对金融安全的调研报告,发布了姜堰法院关于加强产权司法保护促进企业创业创新发展的意见。

姜堰法院院长卢爱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加强产权司法保护,促进中小企业创业创新发展是落实司法为民的必然要求,也是法院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具体体现。运用司法智慧,依法高效处置僵尸企业不仅能最大限度的解决职工的后顾之忧,也为当地党委政府腾笼换鸟提供了条件。

姜堰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负责同志,区镇13个单位(部门)、42家企业、银行代表、9位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了发布会。一些企业代表对姜堰法院为企业保驾护航的做法赞不绝口,同时也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