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农村普法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016-05-25 10:05:17
张甸镇

 

今年是我国实施“七五普法”启动之年,“六五”普法实施以来,通过各级党委、政府以及普法职能部门的努力,全民普法教育工作一步一个脚印,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是,通过“六五普法”的进程,作为基层司法工作者,本人认为在农村,普法工作仍然存在很多问题,“七五”普法要想取得更大的成效,需要重视和解决以下问题。

目前农村普法工作存在的一些问题:

一、重视程度不够。不少乡镇领导和基层干部(含村干部)对农村普法工作是“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其主要精力都放在了发展经济、招商引资增加GDP收入等硬件建设上,忽视了费时费力又难见经济效益的普法工作。

二、农村普法存在“四难”。一是人员难集中。随着农民经济意识的不断增强,强壮年大多都外出务工,只有老少妇女在家留守,农村人口结构发生了根本变化,普法学习难召集;二是时间难安排。自从土地承包,分散经营后,农民一定程度丧失了集体观念。他们的时间都是自由安排,以赚钱为主,除了外出务工就是农忙时节,普法学习时间安排难;三是内容难理解。由于农民文化水平普遍偏低,对规范抽象的法律条文难理解,学不懂,记不住,影响了学习法律的积极性,给农村的普法教育造成了一定影响。四是效果难体现。由于上述“三难”加上经费保障不足和一些农民主观上学习法律知识的积极性不高等诸多原因,尽管各级做了一些工作,但是,农村普法工作还是存在相当的难度。

三、部分农民法律意识意识淡薄。主要表现在利益诉求和表达方式不当,重上访轻诉讼,出现纠纷就去上访,甚至聚众围堵冲击党政机关,不愿意到法律服务、人民调解部门和司法部门,通过法律渠道,利用调解或诉讼程序解决纠纷。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村普法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是把普法宣传教育融入领导干部日常工作之中。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已明确提出依法治国的理念,领导干部是法治教育的重点,领导干部处于权力中心,作为依法治国的引领者和人民群众遵纪守法的标杆,必须打铁先得自身硬。领导干部必须怀着对法律的敬畏,自觉带头学法、用法和守法。把守法用法自始至终贯穿到日常工作之中,在工作决策、执行中运用法治思维、坚守法律底线、强化法律依据。

二是把普法宣传教育融入行政执法之中。当前农村环境污染、违章建筑、违章行车等现象严重,与行政执法之间的矛盾突出。因此,行政执法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有针对性的普法教育,努力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化粗暴执法为文明执法,化单纯处罚为教育引导,化解执法者与被执法者之间的矛盾,切实解决农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真正树立行政执法的良好形象,实现法治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相互统一。

三是把普法宣传教育融入解决信访案件和群体性事件之中。当前,信访案件和群体性事件日益增多,规模日益扩大,表现形式趋于激烈,给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带来了新的压力与挑战。因此,首先要加强信访队伍的建设,组织他们学习培训与人们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熟知民事法律程序,及时分析案情,宣传相关法律知识,引导上访者走调解和诉讼渠道解决问题。其次,对疑难案件或群体性事件,要实现各级联动,多部门配合,查清事实,对重点对象要组织相关人员包干负责,登门谈话,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宣传法律法规,引导、教育上访者依法反映合理诉求,及时有效地化解矛盾纠纷。其三,加大对依法合理解决信访案件和群体性事件典型案例的宣传力度,促进依法信访工作的深入开展。 (孙维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