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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检察院举行申请执行监督案件公开答复会
2017-12-19 14:47:09
区检察院

“亲民检务,与民同行”,12月15日下午,区检察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共同参加黄申请执行监督一案公开答复会,主动深化检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申诉人黄某因借款抵押担保合同纠纷,被法院强制执行,其认为执行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导致其财产权益受损,要求检察机关予以监督。区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科受理后,进行了认真审查,并及时转交民事行政检察科安排专人办理。该院民事行政检察科科长、员额检察官杨翔作为案件承办人,通过调取全部案卷材料、到现场了解相关情况,对案情进行了综合审查分析,形成了客观、全面的处理意见。为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同时做好释法说理工作,该院决定举行公开答复会,针对该案相关问题进行现场解答。


 在答复会上,检察官通过PPT示证等方式,结合当事人申诉理由,分别从证据采纳、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了详细分析和有理有据的解释,对申诉人和参会人员提出的问题进行了现场答疑解惑。通过耐心的解释和答复,申诉人表示接受检察机关的审查结果,并向检察官致谢。

“今天我们参加检察机关公开答复活动,切实感受到法治建设的不断进步。检察官办案规范严谨、答复意见有理有据,既保障了当事人诉讼权利,又很好地化解了社会矛盾。作为一名人大代表、一名人民监督员,我将积极参与检务公开系列活动,当好检察机关联系服务群众的桥梁纽带,充分履行好自己的职责。”泰州市人大代表、泰州市检察机关人民监督员金慧霞表示。